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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滨海警方办理本市首例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案件

为进一步落实“净网2019”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及部署。近日,滨海新区公安局网安支队会同黄海路派出所成功办理了一起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行政案件。该案例也是《网络安全法》实施以来,本市办理的首例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的案件。

3月2日,滨海新区公安局网安支队接到一条来自天津市公安局网安总队的线索。滨海新区某公司网站的论坛版块集中出现了近百条反动言论以及境外反动网站链接。经进一步工作,警方了解到,某境外组织利用该网站的漏洞,使用程序对该网站注册用户以点对点的方式,散布反动言论以及反动网站链接。

事件发生后,网安支队立即启动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机制,与属地黄海路派出所前往该公司开展调查,并依法要求公司技术人员到岗接受询问;同时登录该网站后台数据后,对信息进行逐条检索、核查,固定相关违法事实。

经传唤询问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以及现场检查、调查,该公司因变更网站,网络安全意识薄弱,网络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未按要求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未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台账和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导致系统漏洞被利用,同时未能对有害信息进行巡查、过滤、屏蔽。

案件办理过程中,网安支队积极与新区局法制支队协商,结合违法行为及危害后果,依据《网络安全法》第25条、第59条之规定,滨海警方严厉查处该公司安全责任意识淡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措施缺失的违法行为,对涉案的滨海新区某公司予以警告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安全隐患。

3月19日,民警再次来到该公司,对其整改工作的进度进行检查。

滨海警方提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网络运营者一定要提高网络安全意识,落实网络安全责任,不要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来源“平安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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